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简介及岗位职责(修订)(从2017.4.1开始执行)

发布时间:2025-04-22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5-16 08:49:47  点击量:3296

一、处室简介
人事处作为学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学校理事会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职员工招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辞退(职)、薪酬、福利、保险、职称评定与晋升以及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等事项;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等政策,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员工潜能。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度建设与实施
1、负责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的调研与制定;
2、负责拟定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落实;
3、核定学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招聘计划、培训计划等并组织监督实施;
4、负责学校考勤制度建立、落实、抽查和汇总统计;
5、指导、协助教职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6、根据学校发展,制定并参与学校人事改革并组织实施
机构管理
1、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构、岗位设置调研、筹备设立及人才储备等工作;
2、 会同学校各部门制订学校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3、学校管理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三) 人事管理
1、 负责员工招聘、上岗、考核、调动、离职;
2、 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管理;
3、 提供学校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及分析;
4、 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
(四)薪酬福利管理
1、制订并监控学校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2、核定学校教职员工工资、专兼职教师课酬、劳务人员和勤工俭学人员费用;
3、组织制订学校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4、根据理事会校长办公会意见实施教职工奖惩。
(五)培训与发展管理
1、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及中长期培养计划的拟订与实施;
2、管理学校教职工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师资管理
1、会同教学相关部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制订学校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3、做好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安排评选有关优秀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选送青年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工作;
6、负责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考试、推荐、评审、聘任工作
(七)其他工作
1、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2、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职责
1、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人事工作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各科室进行人事工作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4)负责组织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学期工作总结。
(5)定期召开处务会议,传达和贯彻上级和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
(6)督促检查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及周工作执行情况。
(7)深入教职工调查研究,听取对人事各项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当好参谋。
(8)负责干部考察,转正,干部晋升;问题职工约谈等。
(9)负责处室文件及相关资料审核上报以及组织处室事务性工作安排。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综合科职责
(1)负责处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计划、总结等起草,通知、文件下发;会议纪要记录、整理;各种会议及活动安排;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和回复工作。
(2)负责处室安全、卫生、资产及财务管理,和相关部门对接担任管理员。
(3)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入职、离职、岗位异动(转岗、晋升、调动)等手续。
(4)负责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续聘,劳务、实习、兼职人员协议签订;负责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5)负责全校教职工校内人事档案的管理(校内档案常规化、动态化管理)。
(6)协调负责处室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的人事相关证明。
(7)负责处室各类制度、员工手册、办事流程汇编整理工作。
(8)负责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及分析
(9)负责维护、更新处室网页、微信,做好宣传工作。
(10)负责上传下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事科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并组织论证和实施工作。
(2)负责专、兼职教师(含辅导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和续聘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到位。
(3)负责制定中高层次人员引进、服务、考核和续聘等工作。
(4)负责做好毕业生留校、校内人员调配、辞退等工作。
(5)负责奖惩(违纪调查、各种纠纷处理)、劳动法律纠纷、待岗人员管理等。
(6)负责协助处长做好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联盟干部学员推荐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日常、学期、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和年初工作目标下达工作。
(8)负责日常考勤、行为规范制度建立、落实、抽查和汇总统计
(9)负责外籍教师的聘任和协助管理工作。
(10)积极做好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师资科职责
(1)负责起草、拟定有关师资规划、教师发展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
(2)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入职培训、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3)负责进修、业务技能培训、学历学位提升、学术交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各岗位(教师系列、思政系列、其他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各类评先、评优(十佳优秀评选、教学名师等)组织工作。
(6)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负责专业负责人、课程群负责人、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的岗位聘任、监督和考核工作。
(8)负责双师型队伍建设(暑期挂职锻炼等)、转型发展试点建设等工作。
(9)负责全校专兼职教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更新和管理工作。联合人事科筹建兼职师资库。
(10)负责全国高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更新、维护工作。
(11)负责年检、规模核查、合格评估、学位评估等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负责特聘教授、社会导师的手续,发证,归档管理。
(13)负责和教师发展有关的高端培训、学术研讨、教师培养等。
(14)负责联合科研处做好科研、论文等相关事宜 。
(15)负责联合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类活动等
(16)积极做好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劳资科职责
(1)负责薪酬调整、奖金分配、年度预算等费用测算工作。
(2)负责工资、课时津补贴、福利、补助等费用报表填报和发放。
(3)负责工资统计报表和工资档案以及工资福利方面的咨询工作。
(4)负责试用期转正、教学事故认定管理、日常请销假等有关工作。
(5)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提取、基数调整及咨询工作。
(6)负责办理入职、退休、辞职、调动时社保、公积金转移方面的手续。
(7)负责年度体检、住院报销相关证明开具、医保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8)负责开具收入证明、婚育证明等相关证明。
(9)积极做好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人事处各项工作分工但整体不分家,部分工作具有阶段性特点,除完成上述安排工作外,要积极协助其它岗位完成工作。
三、联系方式

       0316-3380094;0316-338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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