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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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12-21  点击量: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准确了解学院辅导员基本素质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全面把握学院辅导员队伍整体状况,客观、公正的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德、能、勤表现,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一)坚持激励原则:以考核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辅导员工作实际、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五)坚持过程和结果考核并重;
(六)统一性原则,考核内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几个方面,不同学院的辅导员坚持以统一的指标进行考评。
二、适用对象
学院所有专职辅导员。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吴保德
副组长:盛维勇
组员:裴永昕 刘元园 崔文勇   张建
办公室:人事处
职能:负责校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审核、指导考核工作。
2、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长:盛维勇
副组长:裴永昕
 员:吕宪栋   范凡   各学院总支书记 白丽
职能:负责制订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协调、指导辅导员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审查各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四、考核内容
根据我院学生工作特点,考核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爱岗精神、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和为人师表方面的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风建设、组织能力、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表现。
(三)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精神、出考勤、下课堂率、下宿舍率、与学生谈话率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贡献及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程度等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形式
(一)学生评价:占综合考核分数的20
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较全面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
(二)辅导员自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5
辅导员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思想、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效率、所作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辅导员互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5
召开述职大会,辅导员进行年终述职,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互评。
(四)学工处评价:30
学工处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宿舍违纪情况、学生反映情况、深入宿舍情况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到考核小组。
(五)二级学院评价:40
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宿舍违纪情况、学生反映情况、深入宿舍情况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到考核小组。
 
六、考核标准及程序
(一)学生评教
1.评教次数:一年两次,每学期一次。
2.评教时间:期中考试后进行。
3.评教方式:由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根据辅导教师所所带班级情况组织学生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为50人,最后计分时去掉五个最高分,五个最低分。
4.评教结果:学生评教结果占辅导员年终考核的20%,学生评教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不得参加年度评优。
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召开辅导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改进的对策。对评教过程中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对整改。
5.要求:每学期的测评结果分别报人事处、各二级学院存档。
(二)个人工作总结与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形成述职报告,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并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填写《自评表》(附件2),归纳成绩,发现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凡总结不认真,或谈成绩不实际、问题泛泛而谈、整改措施空洞、不具体者,不得评为优秀。
要求:工作总结、自评表成绩报人事处、二级学院核实并存档。
(三)辅导员互评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年终考核述职大会,组织全体辅导员互评打分,填写《辅导员考核互评表》,每名辅导员的平均得分为其该项得分。
要求:统一互评指标《互评表》(附件3);互评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互评成绩表报人事处、二级学院核实并存档。
(四)学工处评价
学工处根据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数据报送到人事处。
(五)二级学院评价
组织年终考核大会,各院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对辅导员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附件4)
(六)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汇总各辅导员的学生评分、自我评价分、互评分、学工处评分及二级学院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列送交人事处。
(七)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校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学生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辅导员,以提高学生工作质量,解决存在的问题
2.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考核评定等级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划分比例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3.人事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有优秀辅导员的否定权、不合格辅导员的认定权。
4.凡在当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或解聘,按有关规定停发津贴,不发年终奖金。
5.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聘用,还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和除名,本人在一个月之内调出学院或人事处在一个月之内将其人事关系转出。
 
 
 
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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