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燕京理工学院主管及中层干部年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12-21 点击量:
燕京理工学院
主管及中层干部年终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干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使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坚持激励原则:以考核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透明、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紧贴工作实际、注重能绩、便于操作的原则。
(五)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各院(基础部)、各处室主管以上管理干部。(2010年7月1日以后聘用或任职者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三、考核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吴保德
副组长:盛维勇
组员:裴永昕 刘元园 崔文勇 张建
办公室:人事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审查考核结果,接受申诉等。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法制观念、原则性、廉洁性、团结协作精神,部门之间配合意识、职业道德及管理、服务育人的意识。
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遵守校规及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考核采取自评、群众代表测评、干部互评、主管领导测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测评五部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自评:5%
2、各部门群众代表测评:15%
3、干部互评:15%
4、主管领导考核:15%
5、领导小组考核:50%
五、考核程序
1.自评:被考核干部按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并在考核会上做述职报告,报告要求2000字以上,报告应至少包括经验总结、存在问题、今后措施三个部分,内容应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职责及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填写《自评表》。
2.各部门群众代表评价:学院考核领导小组选派群众代表,组成群众代表小组,对所有主管干部、中层干部进行测评;
3.互评、领导小组评价:集中述职,主管及中层干部在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领导小组的置疑与提问(每人发言时间为5-8分钟)。中层干部互评和学院领导测评同时进行;
4.人事处汇总材料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定;
5.重大事件一票制
在本年度中有对学院发展有重大贡献者可一票决定其为优秀干部。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学院重大经济损失和极坏社会影响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考核评定等级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划分比例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2.凡在当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低聘或解聘,按有关规定停发津贴,不发年终奖金。
3.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聘用,还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和除名,本人在一个月之内调出学院或人事处在一个月之内将其人事关系转出。
4.所有年度考核结果均需呈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送人事处归档。
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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