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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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教师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点击量:

各学院、基础部:

学生评价工作是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定于507日—518日开展学生评价教师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使学生能够认真地参加评教,保证评教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 参评范围

全校所有在岗在编的专职教师(本学期未安排课程的除外)和本学期任课的实验教师。

三、     工作流程

1.各院指定负责人按照本学期排课安排认真完整填写《学生评价教师安排表》(附件一)并于52下午5点之前将电子版(人事处网站下载)交给人事处。

2.人事处负责人按照各院提交的《学生评价教师安排表》于507518(第1112周)组织学生不记名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为60人,最后计分时去掉五个最高分,五个最低分,算平均分。

3.人事处负责人将学生评价成绩汇总备案。

四、 注意事项

  1.各院宣传到位,确保学生认真、客观地评价任课老师。

  2.参与测评的班级至少2个班以上。学生人数低于40人,测评无效。

 

 

 

                            人事处

                                                  2012-4-23

 

附件一:学生评价教师表.xls
文件类型: .xls d5302ec662ff2648738b2c47bd4fbf9b.xls (1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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