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第四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1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建设,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学质量及学识教风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打造“教学名师”。根据北京北方投资集团第四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第四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3.来校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来校时间截止到
4.近两年来每年积极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无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5.年度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0天。
二、名额分配
各教学单位“十佳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按学院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数×15%,四舍五入计算):
序号 学院 符合条件教师数 推荐人数 1 理工学院 16 2 2 信息学院 14 2 3 经管学院 11 2 4 文法学院 19 3 5 国际商学院 11 2 6 基础部 61 9 7 艺术学院 18 3 合 计 150 23
三、组织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盛维勇
组 员:吴保德刘元园 崔文勇 王小健
2.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崔文勇
副组长:杨乾尧
组 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外聘专家 王传超 宋丽辉
3.评选委员会: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4.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评选小组,负责“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评选、推荐及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工作。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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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程序
(一)确定候选人阶段(5月10日至6月1日)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表1),向各二级教学单位上报材料。
2.申请人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填写意见并按学校分配指标上报评选工作小组。
3.评选工作小组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师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合格后公示候选人名单。
(二)评选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
1.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候选人递交的相关材料。
2.人事处组织学生评分,填写“十佳青年教师”学生评分表(附表2);
3.教务处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教师教学演示讲评(附表3);对教案、课件评分(附表4)。
(三)分数统计(6月15日至6月18日)
总分 = 学生评价分 + 教案得分 + 教学演示得分
(四)公示阶段(6月18日至6月22日)
1.评选出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公示。
2.如有异议请投诉到指定邮箱或电话,邮箱为:beifangxueyuan12@163.com;电话:0316-3380003
3.公示期满一周无异议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正式发文公布。
六、表彰办法
1.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取前十五名为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取前十一名为我校“十佳青年教师”。
2.按集团第四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要求及我校候选教师排名情况,报送十一名教师参加集团的优秀青年教师评选。
3.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获得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和 “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作为职称和评选校级名师等的重要依据。
4.获得表彰奖励的青年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到教书育人,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的学习与授课,为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5.学校积极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经验,号召广大教师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全校教师的师德和教学水平。
七、候选教师递交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报名表》;
2.候选教师教案、课件15分钟等;
3.生活照电子照片、与学生互动电子版工作照;
4.育人心得(500字左右)
寄语学生(100字左右)
先进事迹(500字左右)
燕京理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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