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4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事厅职改办和教育厅人事处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情况,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对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认真学习我校“院发[2007]28号”文件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制度要求和参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以本通知为准;
2、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各位参评教职工认真准备所需材料(在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内查看材料目录);
3、请参评教职工于2012年9月7日8:30-17:30到人事处领取相关材料;
4、请参评教职工于2012年9月13日、14日8:30-17:30上交材料及资料原件报人事处审查;
5、2012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2012年9月20日至9月24日,由人事处汇总职称评定委员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将材料报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
为帮助参评人员了解相关政策、规范上报材料,人事处将组织专人进行答疑。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9月7日(周五上午9:30—10:30;综合办公楼102)
二、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以2011年12月最新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请各位参评教职工认真准备,所需规章制度、要求和填写的表格可到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内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人事处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