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2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3]4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解放思想,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发挥职称杠杆和导向作用,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
(二)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三)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的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装订在对应文章的首页即可。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原件(三份)(要求A4纸大小),其他材料上交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粘贴)相应位置。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问题,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集中销毁不予退回。
(三)申报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装订材料要求进行组卷,有关表格及装订材料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2013年职称评审”。
(四)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要对 “职称申报管理系统” 生成的上报文件内容进行填写。
四、时间安排
(一)2013年9月4日14:00综合楼302教室,人事处召开职称申报准备会,请申报人员准时参加,如无故不参加,导致申报材料有误,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请申报人员于
(三)
(四)201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由人事处汇总职称评定委员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将材料报河北省教育厅。
燕京理工学院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