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8  点击量: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51)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14329举行考点设在廊坊市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14年度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外语报考人员于2013121820141151730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之后,考生自行上传照片,不再进行现场照相。上传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请务必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30K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根据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来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

(二)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1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2014324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注意:

1.根据省考试局相关要求,我市不再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工作,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上传;

2. 我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

3. 根据《关于印发〈二0一三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49号)精神,从201411起,对县以下(含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免试外语。

我校教师网报时请选择“县以上”人员,单位代码“1005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考务费每人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4元)

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  (评教授副教授的,请报英语-综合A,评中级讲师的,请报英语-综合B级。)

2012年起,我省有古汉语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语种类别;报考级别和适用范围仍按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进行。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2010年以前参加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逾期自然失效。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除此之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职称外语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如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相关政策调整及要求

根据冀职改办字[2007] 53文件精神,本着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免考(即可以不参加考试)、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要求必须合格)、合格(即不但必须参加考试,而且成绩要达到合格水平)分别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做出政策性调整。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考范围:

1、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博士后研究人员、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外语考试的。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1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1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参考范围

1、群众文化、电影放映、体育教练、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文学创作及艺术类有外语要求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务任职资格。

2、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中医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除上述一、二项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

(四)根据国人部发[2007]37号通知,按照管理权限确定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由各省结合全国通用标准确定的原则精神,经研究决定: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六、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2014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均有修订,启动了新版防伪标识。考试用书网上增值服务内容包括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等,只有正版书读者才能凭防伪码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查看。辅导用书新增《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词汇重点突破》一种。

2014年起,我省各级考试机构不直接组织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进行网上订书,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直接联系订书事宜,且不必与报名时间一致。各级考试机构要将我省考试用书工作变化情况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务必做好对订书网站和出版部门的宣传工作,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显著位置发布通知公告并提供与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的链接。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部出版集团和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要提醒考生防范钓鱼网站及各种假冒部考试中心名义的网站,为稳妥起见,请提醒考生最好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供的链接网址进入,或直接输入英文网址http://rsks.class.com.cn登录。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4010-64962347

考生也可直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联系,联系电话:010-64962523010-64962516,传真:010-64910171,订单样式见附件3

 

 

 

 

附件:

1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计划安排表

22014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预订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三.doc
文件类型: .doc 88502c50677f627522065ec27e17b005.doc (41.50 KB)

 

 

 

 

附件二.doc
文件类型: .doc b0c86f98c919790a4d14e140be3de426.doc (29.00 KB)

附件一.doc
文件类型: .doc fa5d0142fbfa9f536a29ac44aa2b34ab.doc (2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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