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1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服务发展,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国家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
(二)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按省职改办要求,从2014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单位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办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原件(三份)(要求A4纸大小),其他材料上交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粘贴)相应位置。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问题,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集中销毁不予退回。
(三)申报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装订材料要求进行组卷,有关表格及装订材料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2014年职称评审”。
(四)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要对 “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内容进行填写,要求与纸质材料相符。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9月3日14:00综合楼302教室,人事处召开职称申报准备会,请申报人员准时参加(自带相关材料),如无故不参加,导致申报材料有误,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请申报人员于2014年9月11日—12日8:30-17:00上交原件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审查并填报管理系统,逾期视为本人放弃。
(三)2014年9月16日至9月17日,校内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201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由人事处汇总校内职称评审委员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将材料报河北省教育厅。
燕京理工学院
人事处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