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14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建设,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学质量及学识教风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打造“教学名师”。根据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第六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燕京理工学院第六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3.来校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来校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
4.近两年来每年积极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两年无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5.年度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0天。
6.开展教学科研、参编教材和服务社会(参与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等成绩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十佳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按学院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数×10%,四舍五入计算):
序号 |
学院 |
符合条件教师数 |
推荐人数 |
1 |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
18 |
2 |
2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22 |
2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19 |
2 |
4 |
会计学院 |
14 |
1 |
5 |
管理学院 |
17 |
2 |
6 |
国际商学院 |
14 |
1 |
7 |
文法学院 |
82 |
8 |
8 |
艺术学院 |
24 |
2 |
合计 |
210 |
20 |
三、组织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盛维勇
组 员:吴保德 李建英 刘元园 崔文勇 赵志华、何双庆
2.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崔文勇
副组长:多俊岗
组 员:各学院院长 外聘专家 刘鹏飞 吴汶燕
3.评选委员会: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4.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选小组,负责“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评选、推荐及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工作。
四、时间安排
1.5月15日---5月25日 候选人教案、课件、资料准备;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单位负责人针对推荐教师教案、课件与内容讲评、指导;
2.5月26日 候选教师材料报教务处;
3.5月27日---5月31日 人事处完成学生对教师的测评;
4.6月3日---6月5日 教务处组织评委现场对教案、课件评审,对候选教师教学演示现场讲评、打分。
五、评选程序
(一)确定候选人阶段(5月15日至25日)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表1),向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填写意见并按学校分配指标上报评选工作小组。
3.评选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教师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合格后公示候选人名单。
(二)评选阶段(5月27日至6月5日)
1.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候选人递交的相关材料。
2.人事处组织学生评分,填写“十佳青年教师”学生评分表(附表2);
3.教务处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教师教学演示讲评(附表3);对教案、课件评分(附表4)。
(三)分数统计(6月6日至6月7日)
总分 = 学生评价分 + 教案得分 + 教学演示得分
(四)公示阶段(6月8日至6月10日)
1.评选出的“十佳青年教师”予以公示。
2.如有异议请投诉到指定邮箱或电话,邮箱为:yjlgxyhr@163.com,电话:0316-3380003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正式发文公布。
六、表彰办法
1.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取前十名为我校“十佳青年教师”,并推荐前7名参加北方国际大学联盟2015年20强青年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
2.对获得我校“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作为职称和评选校级名师等的重要依据。
3.获得表彰奖励的青年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到教书育人,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的学习与授课,为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4.学校积极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经验,号召广大教师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全校教师的师德和教学水平。
七、候选教师递交材料
1.《燕京理工学院“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报名表》;
2.候选教师教案、15分钟课件等;
3.生活照电子照片、与学生互动电子版工作照;
4.育人心得(500字左右)
寄语学生(100字左右)
附件:1.《燕京理工学院“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报名表》
2.学生评分表
3.教案评分表
4.现场演示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