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庆十周年“功勋教职工”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点击量:
各学院、处室:
2015年9月,我校将迎来校庆十周年。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爱校、敬业、勤业、精业和安业,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在十周年校庆来临之际,学校决定表彰在学校十年发展历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教职工,现组织开展“功勋教职工”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荣誉简介
功勋教职工荣誉是我校优秀职工的最高荣誉,是对在我校办学历程中作出突出贡献教职工的表彰。
二、评选范围
1、在岗的行政人员、专职教师、辅导员、教辅以及工勤人员。
2、来校工作满五年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来校)。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校、认同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和学校文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廉洁自律。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认真、努力,深受师生好评。
4、年终考核综合成绩均在75分以上,且其中至少有3次及以上年终考核优秀。
5、未有早退、迟到和旷工等不遵守劳动纪律情况;未受到过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发生教学事故;未有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投诉等。
6、同等条件下,在校工作时间长的优先考虑。
(二)具体条件
1、行政人员(含干部及职员),满足下列条件:
在推动学校发展工作中,在某一重点工作方面是开拓者、创新者,为学校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踏实认真,能出色地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
2、教师、辅导员及教辅,满足下列条件:
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日常管理等某一方面成绩非常显著。
3、工勤人员,满足以下条件: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踏实认真、用出色的工作,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其工作深受师生好评。
四、评选数量及奖励标准
(一) 评选数量
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功勋教职工”10-15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行政干部及职员:3-5人
2、专职教师、辅导员及教辅:5-7人。
3、工勤人员:2-3人。
(二)奖励标准
学校将对被评为燕京理工学院“功勋教职工”的教职工,在校庆当天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活动评审团初选、投票和研究审定等阶段,报校长办公会和理事会批准后公布。
第一阶段:推选候选人阶段(6月23日—7月5日)
1、各学院、各处室召开会议,专门研讨部署推荐评选工作。根据活动评选要求,在教职工各个工作岗位中发现功勋人物,书写功勋事迹。
2、各学院、各处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拟推荐人选。(个人也可以直接到人事处自我推荐报名)。推荐人选需提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并填写《燕京理工学院功勋教职工申报表》。
第二阶段:产生提名候选人阶段(7月6日—7月15日)
学校成立评审团,对上报的事迹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功勋教职工”提名候选人。利用校园网、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对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进行广泛宣传。
第三阶段:投票、确定名单阶段(7月16日—9月10日)
1、网络投票。在对候选人事迹材料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人事处组织
发动在校教职工利用网络平台参与投票。
2、领导投票。在对候选人事迹材料广泛宣传的基础上, 人事处组织
发动全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参与投票。
3、确定名单。根据网络投票、领导投票情况,学校评审团将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报校长办公会和报理事会批准。
第四阶段:公布名单、表彰 (2015年9月)
在燕京理工学院十年庆典当天公布“功勋教职工”名单,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 学校将根据候选人的具体事迹最终确定名额,推选阶段具体名额不限。对达不到条件的宁缺勿滥。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 申报者或推荐单位要提供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并填写《燕京理工学院功勋教职工申报表》,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于7月5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157892807@qq.com邮箱,过期不候。
(三) 此次功勋教职工评选活动的有关通知、信息等,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和老师。联系电话:3380094。
特此通知。
附件:《燕京理工学院功勋教职工申报表》
燕京理工学院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