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度各单位和全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4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人事改革,紧紧围绕学校战略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确保学校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吴保德
组 员:盛维勇、李建英、刘元园、崔文勇、赵志华、何双庆
徐胜云、陈仲利
全面负责全校考核工作,主要负责拟定实施方案、考核指标体系
2、成立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盛维勇
组 员:刘鹏飞、徐胜云、崔红斌、吴仲元、董存清、张耀荔
陈仲利、王刚
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意见及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理事会审定后公布。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考核对象
个人考核:全校在岗的教职工
单位考核: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各专业
三、考核内容、标准、程序
参照二级学院考核体系及细则;职能处室考核体系及细则;各专业考核指标体系及细则;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考核指标体系;职能处室处长、副处长考核指标体系;专业负责人、课程群负责人、主讲教师和普通教师考核指标体系;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行政及教辅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工勤人员考核指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燕京理工学院2015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四、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个人考核
(1)工作总结:参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总结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改革创新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有数据支撑及分析,字数2000字左右。2015年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纸质版各单位留存(中层干部需上交纸质版一式9份)。
(2)教务处、学生处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对教师、辅导员的测评得分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已完成)。
(3)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2月22日前组织各单位基层教职工参加中层干部测评工作(各单位随机抽取1人)。
(4)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组织中层干部述职考核,述职大会上进行干部互评并填写部门意见表。
(5)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5日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含工勤人员)述职考核,进行总结评价、考核小组评分,并将评价得分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单位考核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不同年级学生(50人)对网络中心、后勤处进行评价,汇总后(去掉5个最高分和5个最低分)将成绩于2015年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二级学院和各职能处室对职能处室(除本处室外)的评价表于2015年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3)教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中心、学生处、科技处、招生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资产处、后勤处、国际教育学院填写《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结果及详细数据统计表》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4)各单位负责人填写《二级学院/职能部处年终考核登记表》,要求内容清晰,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数据对比,重点突出。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纸质版需上交一式9份,正反面打印)。
3、各单位将本年度“创新奖”申报材料于2015年12月28日前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明确创新点,创新成果。
4、根据考核成绩与评优比例,各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教职工考核备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5、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月8日前汇总考核成绩。
6、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考核意见及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理事会审定后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年度考核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认真完成。
2、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时间安排表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提交的时间安排进行。
3、来校不满一年、有教学事故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教职工,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
4、考核涉及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5日。
燕京理工学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