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紧紧围绕学校战略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确保学校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燕京理工学院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度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吴保德
组 员:盛维勇、李建英、刘元园、赵志华、何双庆、陈仲利
职 责:全面负责全校考核工作,主要负责拟定实施方案、考核指标体系
2、成立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盛维勇
组 员:刘鹏飞、李 娟、吴汶燕、崔红斌、吴仲元、董存清
李健秀、耿子林、何 璋、宋丽辉
职 责: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期间,抽调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协助人事处开展考核工作。
3、成立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职能处室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个人考核:全校在岗的中层干部和教职员工
单位考核: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各专业
三、考核内容、标准
单位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专业考核指标执行。
个人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层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核考核指标执行。工勤人员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标准考核。
四、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个人考核
(1)工作总结:参照2016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书,总结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改革创新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有数据支撑及分析,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
(2)教务处、学生处于
(3)人事处于
干部测评工作(各单位随机抽取1人)。
(4)人事处于
(5)各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于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6日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述职考核(原则上要请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参会),进行总结评价、考核小组评分,并将评价得分报人事处。
2、单位考核
(1)各单位填写《二级学院/职能部处年终考核登记表》,要求内容清晰,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数据对比,重点突出。于
(2)教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中心、学生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资产处、后勤处、国际教育学院填写《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结果及详细数据统计表》于
3、各单位将本年度“创新奖”申报材料于
4、根据考核成绩与评优比例,各单位于
5、学校考核办公室于
6、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考核意见及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理事会审定后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并完成考核工作。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均按照“
2、各单位在确定优秀人选时,应客观公正实施,杜绝平均主义,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3、本年度内出现工作调转的教职工,考核由所在单位按照任职时间同时进行考核,个人考核成绩按所任职岗位实际工作时间加权计算产生。
4、各单位于
5、考核涉及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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